大數據里看2023年度江西消費維權

來源:  江南都市報     |    日期:  2024年03月12日     |    制作:  周章云     |    新聞熱線:  0791-86849110

  在投訴總量中 商品類投訴連續五年占比超60%

  文/倫藝菲 本報全媒體記者高譯丹

  3月11日,省市場監管局、省消保委等部門聯合召開2024年“3.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”新聞發布會,現場發布了《江西省消費維權數據分析報告(2023年度)》(以下簡稱《報告》)。內容顯示,2023年全省登記消費者投訴31.5293萬件,其中,商品類投訴22.2388萬件,占投訴總量的70.53%,已連續五年在投訴總量的占比中超過60%。

  投訴量:較2022年同比減少9萬余件

  為消費者挽回經濟損失超1億元

  《報告》顯示,2023年度全省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依托全國12315平臺,共登記消費者咨詢、投訴、舉報87.1363萬件,其中咨詢類、投訴類、舉報類分別占訴求總量的47.35%、36.18%、16.47%。

  與2022年相比,消費者總體訴求總量同比減少9.0334萬件,其中咨詢類、舉報類分別減少16.4494萬件、7008件,投訴件不減反增,增加8.1168萬件。

  2023年,全省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已辦結訴求86.2016萬件,辦結率達98.93%,涉及消費爭議金額為41419.13萬元,為消費者挽回經濟損失近1.012億元。

  投訴渠道:電話反映訴求量下降

  線上渠道接收量占比提高

  《報告》統計,2023年度登記的工單總量中,通過電話反映訴求量有所下降,且隨著全國12315平臺各項功能的完善、登錄入口方式的普及、具備直接上傳證據或者相關憑證的優勢,使得線上渠道接收投訴舉報量逐年上升。

  從全國12315平臺接收方式來看,話務接收49.4545萬件,比2022年減少10.0871萬件,占比56.76%;互聯網平臺、小程序、APP、公眾號等線上載體接收30.3896萬件,比上年增加3.8908萬件,占比34.88%;工作人員錄入(來人來函、上級部門轉辦、語音留言等)7.2922萬件,占比8.38%。

  投訴熱點:在投訴總量中 商品類投訴連續五年占比超60%

  質量問題和廣告宣傳是熱點

  去年,全省登記消費者投訴31.5293萬件,較2022年相比增加8.1168萬件。其中,商品類投訴22.2388萬件,占投訴總量的70.53%,比上年增長6.2452萬件;服務類投訴9.2905萬件,占投訴總量的29.47%,比上年增加1.8716萬件。

  《報告》表明,商品類投訴目前仍是消費者投訴的重點類別,已連續五年在投訴總量的占比中超過60%。商品類投訴中,投訴量排名前五的行業分別是普通食品、家居用品、服裝鞋帽、交通工具、化妝品,排在前四位的行業與2022年相同。

  從投訴的主要問題來看,質量問題和廣告宣傳是投訴的熱點問題。質量方面反映的問題主要有:商品標識標簽不符合規定,不具備商品應當具備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說明,以及在使用中發現的商品質量瑕疵等;廣告宣傳方面反映的問題主要有:廣告與實物不符,涉嫌欺騙和誘導消費者,廣告中出現最高級類詞語等。

  舉報情況:按問題類別劃分

  廣告違法行為舉報占比仍居首位

  《報告》統計,2023年全年登記舉報14.3521萬件,從舉報線索所涉及的問題來看,排在前五位的分別是:廣告違法行為、不正當競爭行為、侵害消費者權益行為、食品安全違法行為以及價格違法行為,上述問題在舉報總量中占比達61.57%。其中,廣告違法行為、不正當競爭行為、侵害消費者權益行為、食品安全違法行為、價格違法行為占登記總數31.80%、16.39%、13.38%、11.11%、2.79%。

  例如,撫州市東鄉區市場監管局接舉報后查明,江西某公司在平臺網店銷售“軟骨鈣片”,為吸引客戶購買,在上述商品的廣告宣傳中加入“氨糖”二字,但該食品中實際并無“氨糖”成分,存在虛假或引人誤解的內容。當事人的上述行為,違反了《廣告法》有關規定,2023年5月,撫州市東鄉區市場監管局依法對當事人作出罰款5.43萬元的行政處罰。

  值班編輯:范晶

  值班審核:周艷華

  值班編委:游靜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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